我司因业务发展需对一中心文化氛围布置货物类采购项目费用进行询价: 1、询价内容:综合文化中心指示牌、服务接待中心吧台、电脑桌、电视机等氛围布置设备(详询项目联系人)。 2、承包方式:实行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文明、包安全、包税金(增值税专用票)等一揽子、全过程包干;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开具合同货款总额50%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期限3个月),待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并验收合格后开具合同货款总额50%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期限3个月)。 4、维保年限:项目中除电视机屏幕维保3年,其他维修质保期1年。 5、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在公司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报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 6、采购文件提交: 1)提交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清塘大道188号万和新城首府7号B304(可邮寄); 2)递交时间截止2018年9月20日下午17:00(选择邮寄方式的以到件时间为准)。 7、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详细报价;3)公司相关资质文件证明复印件; 4)电视机报价单位需提供原厂质保承诺函(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若无承诺函则报价无效。 5)注意事项:所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公章、装订、密封。 8、联系方式: 询价人: 开云网页登陆人口莆田开云(中国) 地 址: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清塘大道188号万和新城首府7号B304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18605945002 邮 编: 351166 9、注:项目中含品目1及品目2,报价单位可只对一个品目报价,也可以对两个品目都进行报价。如对两个品目都进行报价须分开报价并单独封存。本次询价作为项目预算,询价结果不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