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
开云网页登陆人口莆田开云(中国)对电子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比选。现欢迎国内合格报价人对该比选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报价。
1.凡愿意参加比选的报价人请于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联系采购人电话报名。
2.报价文件应在2020年12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莆田市东圳西路96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凡对本次比选提出疑问,请在开标日之 3 天前, 以信函或书面澄清原件扫描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的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采购单位:开云网页登陆人口莆田开云(中国),联系办法:
联系人:苏琳琳 电话:158-6000-6768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东圳西路96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1 | 基本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2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注册资金要求(报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项目建设所涉及的采购/服务内容。 (3)报价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在岗员工。提供授权代表投标日期前近3个月的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4)报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中有不良情况,存在履约、实施、交付风险的报价人不允许参与。(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打印的信用记录)。 (5)报价人应具同类业绩的实施业绩。(案例要求为已验收完成的项目,案例金额不小于9万元;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6)两家或多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 | 报价文件递交至:开云网页登陆人口莆田开云(中国)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东圳西路96号(可邮寄); 接收人:苏琳琳 158-6000-6768;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8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3 | 评审标准和方法: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响应性审查以及相关设备采购完全满足技术参数的各报价人,按报价总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报价总价最低的报价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其余候选人按报价总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若有相同的最低报价总价,则企业注册资金多的报价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报价总价和企业注册资金仍相同,则由评审委员会全员记名投票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将被排序在前。 |
4 | 项目咨询及其他 报价人为了解更多的项目基础资料和背景,可以与本项目的业主进行项目咨询和交流,避免在报价时因理解不清而影响今后项目的实施。 联系人:方淼,联系电话:18750007653 |
5 |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万元人民币 。 报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相应合同包进行报价。若报价人相应合同包的报价总价高于该合同包的最高限价,则该报价人相应合同包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
6 | 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需提供授权代表投标日期前近3个月企业社保缴纳证明;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应的信用记录;4)系报价人应具同类业绩的实施业绩。(案例要求为已验收完成的项目,报价人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5)项目详细报价(加盖公章);6)公司相关资质文件证明复印件;7)投标文件需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每页都需加盖公章、骑缝章;投标文件需密封,密封处应明显标记有“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函”字样。8)提供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廉洁承诺书(见附件7)。否则视为未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第三部分 询价内容及要求
一、技术规格和要求
详见附件。
备注:1、报价人所报价的设备参数必须符合询价文件中参数要求。
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其报价将被拒绝。
3、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人的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所要求的所有费用,为到买方指定地点的最终价格。
4、本报价包含税率为13%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完工时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货物的到货、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货款的50%,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的45%,质保期结束后支付5%。
4、维保期:质保期均为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6个月。
5、其他要求:无
6、验收方式: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6.1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计量设备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实行现场验收,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6.2卖方供应商提供设备的验收、制造标准、按照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应符合设备制造产商的产品验收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及该文件的技术要求;
6.3卖方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及卖方供 应 商共同签订设备检验合格书,不合格退货;
6.4卖方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原场地证书及海关整套设备报关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卖方供应商公章,质量证明文件不全者退货;
6.5卖方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产品在噪音、废气排放等方面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6.6卖方供应商必须在有关文件发出之前,对其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出具证明其所有检测结果。
附件:电子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文件.doc